科技合作处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推动院地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负责分院系统单位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任务的培育、争取、组织、协调与管理;

3.负责上海分院协同创新、开放合作及科学传播工作;

4.统筹推进系统单位参与区域创新高地建设、学术交流、外事与国际合作、智库建设、科学普及与科学文化传播工作;

5.完成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