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处

主要职责

1.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干部相关管理工作;

2.配合推动分院系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3.配合做好院、地方人才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4.负责分院人才政策计划制定和管理;

5.负责指导分院系统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分院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机关队伍建设);

7.负责分院所在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及系统离退休工作;

8.承担中国科学院学部联合办公室上海联络处和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职责;

9.承担分院人才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10.协助负责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

11.完成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