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改“25条”出台:做好“人”的大文章
文章来源:王琳琳 新华社 《新华每日电讯》6版 | 发布时间:2019-03-22 |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日前,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改“25条”),做好“人”的大文章。
科研人员定编制、绩效工资设上限、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与实际需求不适应……当前,科技体制改革愈发需要向这些顽瘴痼疾“动刀子”。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为充分激发“人”这一“创新引擎”,科改“25条”拿出许多真招、实招。
——调整收入分配机制。为了让真正有作为、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科改“25条”明确提出,“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收入水平”。
以往,科研院所的绩效工资大多有总额限制,一定程度上存在“有钱不能发,有贡献奖不了”的现象,遏制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为此,科改“25条”将科研人员收入从“控总量”变为“做增量”:对达到事业单位人数一定比例的高层次人才,单位可以自筹经费,自定薪酬,其超过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和年薪制。
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大伟说,一线科研人员迫切希望收入总量与知识价值相匹配,收入结构更加稳定有保障,以满足体面生活需求,提供潜心研究条件。科改“25条”的系列举措鼓励“多劳多得”,避免绩效工资沦为“大锅饭”。
——“放权”科研经费管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科改“25条”中的多条内容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包干制”相一致。
其中,第3条提出,按照“一所(院)一策”原则,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给予研究机构长期稳定持续支持,赋予研究机构充分自主权;第6条提出,在高水平研究机构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试点建立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
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长王建宇院士说,以往科研人员常遭遇“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报销之苦,科研经费管理存在计划性过强、管得过细、执行过于僵化的问题。“真正的原始创新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研究的问题更是前无古人。不能让科学家的精力过多消耗在预算、填报、报销等琐事上,要尊重基础科研自由探索的规律,给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
——优化人才评价制度。科改“25条”确立了“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无论是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应用技术的工程师,还是从事科技管理服务、实验设备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按照实际工作贡献实施公正分类评价。不再以各种“帽子”,以及“海归”“本土”等标签评价人才水平,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光源二期总工程师何建华说,科研评价体系是“指挥棒”和“风向标”,对科研氛围的建立与培育至关重要,改革相对单一的科研评价体系,有助于让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各个环节不缺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说,人才是科技创新发展的核心资源,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好地把研发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着力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科改“25条”就是要以信任为前提,以激励为核心,以诚信为底线,打出一套具有含金量的改革“组合拳”,通过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主体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