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细则

文章来源: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2-13  |  【打印】 【关闭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改革意见及相关要求,2023年度中科院脑智卓越中心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为做好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考核形式

  1.审核阶段: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是否按要求提交完整、清晰的纸质报考材料,并与考生提交的博士系统网报数据进行核对。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纸质报考材料和网报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程序。

  2.综合考核阶段:包含笔试、面试。

  笔试:

  外国语:2023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2023年3月17日下午14:00-17:00

  面试:考核组将对考生的品行修养、专业素质、科研潜力、沟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使用PPT文档向面试考核组做8分钟英文报告,报告后接受考核组专家提问,提问时间约12分钟左右。PPT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简要介绍);

  (2)科研经历、成果以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重点);

  (3)目前感兴趣的科研方向、以及对该方向的理解和了解;

  (4)其他重要的内容。

  具体考试时间及形式,请关注我中心后续通知。

  三、录取

  我中心实行差额考试,择优录取。考核组将对录取成绩排序,汇总体检、政审情况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中心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1月14日前        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3月16日上午    领取准考证

  3月17日           笔试

  4月中旬前        面试(以后续通知为准)

  5月31日前        完成政审与体检(以后续通知为准)

                          完成拟录取

  五、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1-54921858 ;梁老师:021-54921941

  邮箱: yangwang@ion.ac.cn ;jqliang@ion.ac.cn

  监督举报联系人:马老师 021-54921844

  邮箱:lma@ion.ac.cn

  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