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如何走好产业化“最后一公里”——访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黄政仁
文章来源: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9-06-20 | 【打印】 【关闭】
■本报记者 沈春蕾
宁波材料所建所15年来,勇于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并形成了一套可推广和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这家企业使用的技术来自中科院,我们觉得可以信赖。”宁波的企业家有点“挑剔”,但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恰恰可以解决这些“挑剔”的企业家的技术需求。
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不能仅满足于提出想法、发表论文、形成专利、获得奖项,更要密切结合国家所需关键技术的研发,以成果快速转化成生产力为使命。
然而,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全球性难题,我国也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的痼疾。日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宁波材料所)所长黄政仁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宁波材料所建所15年来,勇于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并形成了一套可推广和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技术筛选“过三关”
在宁波材料所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也曾遇到过技术成果、合作伙伴、运营管理、市场开拓、政策影响等各类因素导致的成果转化失败的案例。“我们发现在早期的成果转化案例中,由于技术成熟度不足导致后续成果转化不顺利的占比较高。”黄政仁告诉《中国科学报》。
2005年,美国将一项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正式确定为9个等级,其中5级成熟度是一个分水岭,因为该级别的成熟度意味着技术成果已经通过了典型模拟环境验证,具备应用基础,所以一般认为,处于5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可以进入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鉴于此,宁波材料所于2007年成立所地合作与技术转移办公室,后又组建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部(以下简称技术转移部),以推动所内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在宁波材料所,判断一项技术成果是否可以进行转化,需要经过三个不同层面的审议,俗称“过三关”。
第一关由技术转移部把关。每年技术转移部都要对各团队产出的技术成果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技术进展、应用领域、所需资金投入及市场前景等信息,筛选出一批技术成熟度在4~6级且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成果入册推荐,并协助科研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通过走访企业与投资机构、成果宣讲等途径来寻找合作伙伴。
第二关由技术转移转化小组把关。技术转移部通过前期调研,与科研团队及拟合作的机构进行初步协商,提出产业化合作模式,并提交技术转移转化小组。技术转移转化小组成员由相关技术专家、财务专家、人力专家等人员构成,主要基于商业计划书和技术转移部前期谈判成果,对拟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形成项目产业化合作方案。
第三关由宁波材料所常务办公会把关。经技术转移转化小组评估形成的合作方案与企业达成一致后,提交宁波材料所常务办公会进行审议。如果审议通过,将对相关合作信息进行公示15天,无异议后签署合作协议。“最后一关也是最关键的。”黄政仁对记者说,“我们不仅要成为技术引领者,更要让技术支撑产业发展。”
转化模式按需定制
黄政仁介绍说:“这些年来,宁波材料所将7~8级成熟度的技术推向市场进行转化,并按需定制转化模式,由早期的技术入股、许可转让等单一模式,逐步形成现金+股权、技术授权、合作开发、企业培育等效率较高的转化模式。”
据悉,在宁波材料所40多个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中,现金+股权模式最多,氧化锌靶材产业化项目就是典型的合作案例。本报于6月6日第6版发表了一篇题为《用户认可不逊于实验室新发现》的文章,详细报道了高性能氧化锌磁控溅射靶材产业化团队的成果转化案例。该项目在推广阶段通过多轮洽谈,宁波材料所最终选择“技术作价入股+技术转让费+后续开发费”的模式对该项目进行转化。
“现金+股权模式是目前成果转化较为常用的一种模式,合作双方相互信任、看好产业化前景,从而紧密捆绑在一起,可以加速推进成果转化。”黄政仁说。
此外,技术授权模式是以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方式与企业合作,通过设置每年最低限及项目总额来保证研究所的收益,同时避免因技术入股产生的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选择这一模式往往要求承接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消化能力。”黄政仁说,宁波材料所与上海晨鑫电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鑫电炉)的合作便是一个典型案例。
上海晨鑫电炉在与宁波材料所接触过程中,看中了功能碳素材料团队在真空装备及化学气相沉积涂层材料方面的研发能力。在随后的接洽中,宁波材料所通过技术开发费及后续产品销售提成的模式,将该项技术成果授权上海晨鑫电炉使用。合作4年来,技术产业化进展顺利,其合作成立的公司上海晨鑫维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另外两种模式,一种是先合作开发,再转移转化——这种模式基于合作企业青睐技术成果或者是科研团队的研发背景,由企业“预定成果”,双方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推进成果转化;另一种是企业培育——这是近两年随着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大幅提升,兴起的以技术熟化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模式,这种模式鼓励科研人员在2~3年内以产品为导向,带着科研成果孵化创业,借助研究所的科技资源和市场倒逼机制,在短时间内使成果转化的盈利模式迈向清晰。
“落地生金”实现多赢
宁波材料所致力于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解决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对于成熟度还不够的技术,研究所也开出“良方”。黄政仁指出:“对成熟度处于7级以下的技术,宁波材料所通过优化社会资源,尽早为其引入社会资金,加快技术的培育。”
浙江省民营企业众多,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企业家对市场需求判断敏锐,对高新技术比较渴求,经常有企业慕名来访。2008年,遭遇技术瓶颈的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找到宁波材料所,希望帮其解决技术难题。为此,宁波材料所与企业共建“钛白粉新材料工程中心”,挑选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先后开展了“一种亲油性钛白粉研发”“粉末涂料专用钛白粉研发”“高耐温晒型钛白粉研发”等技术攻关项目,帮助企业将销售额从2008年不足1亿元提升至2014年的10亿元。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宁波材料所通过制度约定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2017年,宁波材料所修订并实施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突破在职创业模式,大幅度提高成果转化后给予团队的现金收益和股权奖励,最大限度促进高科技成果和人才在当地“落地生金”。
黄政仁介绍道,新政实施以来,宁波材料所已有55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新增7个初创企业,实现成功转化收益10876万元,带动社会投资24388万元。
当初,宁波材料所的成立实现了浙江省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零”的突破。在发展过程中,宁波材料所先后设立了材料技术研究所、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4个非法人研究所。2015年4月28日,浙江省政府为宁波材料所授牌“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12月26日,宁波材料所杭州湾研究院揭牌。
“扎根宁波、辐射周边,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是我们回报当地的最好方式。”黄政仁透露,未来,宁波材料所将继续关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完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对接”功能架构体系,努力成为长三角区域“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引擎。
(原文发布于2019年6月20日《中国科学报》第5版)
【原文链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9/6/347006.shtm?id=34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