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体职工、研究生共同努力,上海技物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证书。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文明办[2015]3号文件《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通报》指出,在自查基础上,经各省(区、市)文明委、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文明委复查,中央文明办审核并报中央文明委批准,继续保留286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上海技物所名列其中。这是自2009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技物所第三次保持该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