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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科学家座谈《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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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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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 (记者马亚宁) 对被举报的科研中的不端行为,应一查到底,公开事实和真相。上周,中科院公开发表《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第一次以宣言的形式公布科研行为道德规范。日前,中科院上海分院中青年科学家以及两院院士等20余人座谈时达成共识:除搞好科学研究,科学家也要有一条道德底线。
科学鉴定应客观评价
严东生院士说,科学界里套话、客气话成堆。项目鉴定,专家评语里,少不了“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要知道真正取得领先水平十分不易,这些评语只是科学家之间的客气话,根本不是科研成果的客观评价。科学研究应该不讲客套话,成果验收时,直截了当列出创新和不足。
造假需承担法律责任
“科学造假应负法律责任。”上海技术物理所所长王建宇指出,对学术造假仅用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这种不道德的科研行为,欺骗科研资金,浪费国家资源,理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戴立信院士,更带来鲜活的案例:近来,美国首次对某论文造假科学家,判罚监禁366天。导师有责任监督博士、博士后。
目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科研成果,捏造项目数据等并不少见。有不少中青年学者,却不知自己的行为沦丧了科学道德。有的研究生甚至糊涂到把留学时参与的科学研究,翻译成中文,擅自将自己署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刊物上发表,冒充新成果。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陈凯先院士强调,科研人员带研究生,要教书,更要育人。走在科学前沿的科研团队,导师道德垂范的同时,也要督促年轻的博士生、博士后,科学诚信和科学进步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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